《運行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運行部主任與副主任在企業中的安全領導責任及其工作內容。運行部主任被視為部門內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貫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一系列國家政策法規及廠部的指示,為部門安全制定計劃、組織具體落實行動。運行副主任針對其分管范圍內履行同樣的領導安全職責。主任們須將安全工作規劃到生產安排中,“五同時”地推進,即計劃、布置、檢查、總結以及評估。同時負責教育部門職工有關安全管理、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重要性,協調內部安全合作,特別注重外包工作人員的管理并進行特崗人員培訓,保證他們持證上崗。定期巡視現場、監督生產設備、設施和用房的安全性,對發現的問題迅速解決;并且要編制兩措年度規劃,針對大型檢修項目建立專門安全技術措施。召開部門級安全生產會議了解安全工作的進展,并確保所有員工學習相關安全法規和制度,參與考試以確認理解程度;積極支持并參加日常安全活動;主持或參與安全檢查,處理發現的問題;嚴格把控外包工程的安全監管;按照程序規范進行安全事故處理和匯報。
《運行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電力生產部門以及其他涉及重工業操作的行業中擔任管理職務的專業人士,特別是那些涉及到直接監督生產流程,管理和指導一線操作工人或維護隊伍的工作的主管。此文件有助于確立管理層在推動和保證生產過程安全性的框架內的核心角色,明確界定運行部主任和副主任在實現部門內部零事故目標的過程中需承擔的具體任務和義務,從而提升部門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意識。這既包括確保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在內的廣泛外部規定,也包含內部關于設備維護、員工教育與訓練、外包人員監管等具體的實施細則。該指引同樣適用其他存在相似管理架構且關注于風險管控和安全保障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