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講解了制定該制度的目的為保障職工安全健康,確保安全生產建設正常進行,以及促使企業健康發展而設。文中明確了組織結構與職責,確立由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整體工作,下設有具體辦公室負責落實任務。在領導小組的職責方面描述了制定和修改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方案,負責制定各級達標規劃與實施計劃并考核、評分與檢查存在的問題整改情況等具體工作內容。同時,《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闡述指導思想為遵循相關法規,以期達到三級標準并力爭更高等級的安全質量標準建設要求,保證制度有效實施。此外,文件規定兩種不同的檢查形式:每月檢查及動態靜態結合檢查,并強調要形成備案;以及會議的具體召開頻率與討論內容。標準還對安全礦井所需具備的基本條件作出說明,涉及防止多種責任事故發生及符合規程的相關設施配備,特別是針對有隱患的區域作業提出了必須堅持的原則和具體應對措施如探放水操作規范,設置防塵系統以及執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等內容。最后列明若干有關檢查流程的要求。
《災害防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對于類似小團山二礦二號井這樣的礦山管理,主要針對于從事地下開采工作的人員包括一線工人、基層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等。它為企業內災害防范、員工安全培訓及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監督等方面提供了明確指導原則,同時也適用于希望構建安全質量標準化體系、提高生產環境質量和員工安全感的企業高層管理者。這一制度能幫助企業有效預防災害,保障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與生命財產的安全,有助于提升企業社會責任形象和社會效益,適用于那些正在努力按照地方及國家級政策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企業,尤其對云南省內的煤炭企業有著直接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