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救援隊伍的職責》講解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下各個指揮部關鍵崗位的職能分配與具體工作要求。總指揮職責涵蓋了從組織制定和定期審定預案,到統籌資源配置,確保人員合理安排;全局監控并指揮救援,根據情況啟動或終止預案;界定各級別員工責任以及向政府部門傳遞信息。此外還包括組織實戰演練以提升應對效率、保護事發現場及其證據。副總指揮則依據分工細分為不同工作組:作為行動協調組的組長負責統籌各救援活動、溝通內外各方資源,調動技術支持力量;擔任搶險救援組組長時需要快速控制險情源頭、救援受災民眾,進行現場風險評估與處置,保障設施及維護;成為后勤保障組組長,重點在于提供交通、安全保障與基本生活物資供應等支持。所有應急成員需參與預案的學習演練,執行緊急任務,確保自身及現場防護設備良好運作。
《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救援隊伍的職責》適用于化工生產制造企業、危險品儲存倉庫及其物流運輸行業等潛在面臨危險化學品風險的企業。這些企業的管理層及安全管理人員是此文檔的核心受眾,他們應根據文中描述來規劃自身的應急預案,并據此培養和鍛煉專業的應急指揮團隊,同時保證全體員工能接受適當的培訓從而熟悉應急程序和自身任務,最終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有效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減少損失和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