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中心主任(兼)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中心職責、培訓與應急預案的制定以及協調和匯報等內容。文件指出,應急救援中心主任負責全面工作及日常戰備狀態維護,保證應急管理中心人員能隨時應對緊急情況。該崗位需組織內部員工接受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并且通過演練提升應急管理技能水平。同時,其需要規劃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確保專項方案經過審定。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中心主任將起到綜合協調指揮的作用,在應急指揮部指導下參與處理現場事務與善后事宜。此外,規定要求向集團或政府部門定期匯報安全應急狀況并且做好工作經驗總結。最后,該文件還包括對中心內部人員進行分工管理、績效評估和榮譽評定等職能,以實現有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明確了應急救援中心主任必須執行上級部門安排的工作任務。
《應急救援中心主任(兼)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應急管理部門。此制度旨在為礦山類企業提供一個有效的管理體系框架。它針對具備一定規模、配備專門應急小組或者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企業機構設計。尤其是那些可能面臨突發地質災害、井下火災爆炸、設備故障等因素的煤炭生產企業。通過對該責任書中各條款的應用,可幫助上述類型的企業構建完整的應急管理體系,強化日常訓練及應對預案準備工作,確保事故發生期間能夠高效運轉,從而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保持礦區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