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責任追究和獎懲制度》講解了為了貫徹安全生產的相關方針政策所建立的制度規范,明確強化各級、各部門及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旨在通過具體措施預防并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該制度詳細規劃安全生產納入業績考核,并落實責任與指標定期考核且嚴格兌現獎懲規定,在事故單位中停止其參與評優活動的權利。在安全生產目標方面實現分級管理,從上至下層層考核和獎懲。為加強責任感各單位需設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對未能達標或者有負面影響問題者取消其評選榮譽資格。制度鼓勵良好行為給予表揚或獎勵的情形包含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優異、避免重大事故或有效提出改進建議以及在環保與宣傳活動中表現突出等幾類。而責任追究部分則針對違背法律法規的具體不良行為,列舉了幾項嚴重的行為比如遲報瞞報事故拒絕救治傷員等,對于上述違反規定的情況要采取必要的整改手段,對于責任人視情節后果作出通報批評甚至上報上級機關處理等措施。
《應急救援責任追究和獎懲制度》適用于煤礦、石油、建筑、機械制造等存在較高安全隱患的高危行業以及化工、民爆等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也適用于承擔應急管理職責的政府職能部門和事業單位。對于任何重視安全責任意識的企業和機構,這套制度都有很好的參考價值與指導作用。無論企業大小規模如何,只要從事可能存在安全隱患行業的業務活動,此制度都將為其提供完善的考核與追責方法以促進更嚴格有效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