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塵排放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煙塵排放問題,為確保這一環境要素始終處于達標范圍之內而特別制定的詳細管理措施。本制度強調燒爐工需對環保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要求和公司相關規定具有深入了解,并遵照執行,以防止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燃料,保障煙塵排放的合規。文中指出嚴禁采用直接燃燒煙煤的方式,必須利用煤氣發生爐進行作業,規定所用進料嚴格限定在無煙煤,保證了從源頭上控制高污染原料的介入。對于操作人員有明確規定,包括車間主任和班組長,需要密切監視生產環節中的燃料運用狀況,確保煙塵能夠按標準排出;另外,《制度》對操作過程進行了約束,指出了必須嚴格按照規程使用煤氣發生爐,不得出現違反規范的操作行為。
《煙塵排放管理制度》適用于具備燃燒工藝的企業或工廠,特別是涉及到煤炭燃燒等易產生大量煙塵工序的工作場合,如鋼鐵制造企業、熱電聯產企業、陶瓷制造行業以及其他采用燒結工藝的相關制造業。其主要針對生產車間中與燒爐相關的一線員工如燒爐工人,以及負責生產和設備運行管理的相關崗位人員如車間主任和帶班長,旨在為上述人員和企業提供有效指引來降低煙塵排放對周邊空氣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保障環境友好型生產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