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人培訓制度》講解了為提升職工隊伍的安全技術素質以及確保安全生產而設定的新員工培訓機制。此文檔規定所有進入企業工作的新職員需依據煤礦安全規程嚴格接受全面培訓且考核合格,不合格者禁上崗作業,因未教育培訓而導致事故將追責負責分配工作的部門。文檔強調安全培訓由培訓部門全責,并詳述包括相關政策法規,煤礦安全規程相關內容,工種操作及設備儀表故障排除,還有基礎安全、事故發生預兆和基本自救互救知識等在內的培訓內容。針對新入職員工,特別制定了涵蓋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從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如遵章守紀;安全生產方針法規教育含國家相關法規;安全生產理論如技能與應知教育;再到詳細的崗位教育內容等逐級細化的教育體系。每層級培訓均設定具體學時和內容重點,如入礦72學時以上的初始教育、隊組級別的安全生產制度學習及簽訂師徒合同時長為4個月的安排等。
《新工人培訓制度》適用于新開拓煤礦產業或正在改進現有職工培訓機制的礦山企業,對于從事井下或其他風險較高行業也有參考價值。其詳細描述的培訓流程和要求不僅有助于保證新人能掌握安全生產所需的各種技術和信息,從而減少工作中可能產生的意外傷害和安全隱患,同時也能幫助企業的管理部門規范內部操作流程和管理標準,進而提升整體工作效率和安全性。通過嚴格的培訓體系建立,可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加強企業安全管理文化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