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工作要求》講解了安全生產領域開展督導檢查工作的具體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項。該文檔闡述了如何提前做好督導準備,制定計劃并組織相關人員熟悉工作內容。強調在進行實際檢查時應保持務實態度,深入摸查問題所在,可以采用諸如現場查看、突擊檢查等多種靈活多樣的形式。針對企事業單位發現的問題或隱患要落實整改措施,涉及違法情況應按法律規定處理。對于政府及部門需交換意見,確保督導效果的實現,并且需要對優秀經驗和突出難題進行研究總結并適時調整策略。還提到持續改進督導手段的重要性,堅持反對官僚主義等不良作風,嚴格按照標準記錄檢查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在完成任務后撰寫并上報總結報告,最后對資料的妥善存檔及遵循嚴格的紀律提出了規范,如不接受宴請、食宿費用自理等。
《安全生產督導檢查工作要求》適用于全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在對各類型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督導檢查時提供明確的操作指南。無論是煤礦、非煤礦山還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事故易發行業的監督管理部門均能從中受益。它也是各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開展內部安全管理自查自糾工作的良好參考手冊,幫助各單位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