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查崗制度》講解了安全生產查崗的各項具體要求和執行方法,包括從組織架構設置到實地檢查的具體流程等。為保障各級安全責任制的有效落實及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該制度明確指出設立三級安全管理團隊即總經理、質安部、工程部與班組長構成的安全領導機構,形成系統的監督體系以有條不紊地推動安全檢查任務。在重點區域如施工現場方面,《安全查崗制度》描述了對安全操作規則實施狀況、防護措施安排和個人防護用具運用以及各類違章行為和隱患的審查內容,并詳細規劃每月生產相關的查崗計劃。為了保證信息準確記錄,制度中強調了填寫并匯總上報的流程,還提出了整改方案制定和落實跟蹤機制。此外,在不同季節的安全檢查上,《安全查崗制度》也按照季節特性定制化規定了檢查活動的內容、方式和步驟,要求內部各層級積極響應參與自查活動并迎接更高層次的核查工作。關于事故調查環節,《安全查崗制度》依照“施工調查”的指導規范來處理事故發生時的各項工作,確保調查過程真實透明,堅持實事求是原則,遵循特定的報告時限和“四不放過”的懲戒與整改措施制定規則。
《安全查崗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內的所有企業尤其是電力設施建設領域相關的企業,涉及的人員范圍包括高層管理者(如總經理)、專職安全質量監管部門(如質安部)的成員、直接參與到工程建設的技術和施工部門(如工程部),以及最基層的操作小組負責人(如班組長)。這份文件為他們提供了一個系統化的安全生產監督框架,幫助他們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并進行定期且有針對性的安全審核。通過這種方式,能有效降低作業現場的風險,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并滿足法律法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