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安全監理 落實動態控制》講解了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安全監理作為重要組成部分所面臨的諸多挑戰和實施要求。文中首先引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明確建設單位、勘察單位以及相關責任體需要嚴格遵守法規確保安全生產,并承擔對應責任,強調安全監理在建筑施工中的不可忽視地位。由于建筑項目具有固定體積大且周期長、人員與設備頻繁流動等特點,造成作業環境不穩定,存在大量的不安全因素,尤其手工作業強度高、高空與露天作業條件復雜等增加了事故發生率。文中指出,面對動態變化大的施工特點需制定全面而嚴謹的安全措施以保證施工流程符合安全生產規范,例如工程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針對不符合工程強制性標準的內容提出調整意見;并根據條例具體要求,采取包括審查、暫停等在內的多種手段預防安全隱患出現,還強調監理對于新工藝新材料等方面安全方案審查的重要性,同時通過巡視、平行檢驗等手段強化施工現場的監督跟蹤管理。為實現安全管理,文章倡導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為核心,加強對關鍵工序、危險源部位的重點防控,有效減少事故的發生頻率。
《做好安全監理 落實動態控制》適用于建筑領域的各類施工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師、施工隊伍管理人員及現場操作技術人員。這些建筑從業相關人員在開展建筑工程的過程中面臨繁多的不安全因素挑戰,因此該內容為他們提供了有關如何在各個施工階段正確執行安全監理措施、防范安全風險的專業指導和具體實踐步驟。從前期規劃至工程收尾整個生命周期,所有涉及到建筑工程建設的相關單位和個人,特別是對安全監理職責有所承擔的一方都可以從中受益。此外也適用于地方政府部門中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人員參考使用,有助于他們更好理解企業需求,合理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