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定期檢查分析工作制》講解了礦井在全面辨識與管控生產過程中各系統、各環節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及重大危險源方面的舉措,旨在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并確保后果可防可控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該制度首先闡明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概念即對礦井各個作業區域的安全狀況進行識別,并按照風險級別采取相應預防和處理機制;同時詳細地介紹了組織機構包括領導組設立及其職責分工,辦公室的職能描述等。文中特別指出,安全風險管控需要覆蓋從總指揮到每個具體崗位員工的工作范圍和層級責任劃分。文件明確了年度、月度、周、日以及特殊時期的辨識評估流程,要求相關人員嚴格按照規定頻率和標準實施全面、專業系統的評估,例如在發生特定情況后或生產系統發生變化時啟動專項分析,并且必須根據辨識評估結果調整改進相關的技術方案或操作流程。
《安全風險定期檢查分析工作制》適用于煤炭開采相關的企業和機構,尤其是具備復雜生產工藝流程和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可能性的礦區運營單位。此規定對于企業管理人員、一線操作工人群體同樣適用,它不僅是管理部門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開展的重要工具,也是每位工作人員理解自己所在環境潛在風險并學會采取適當措施保障自身和其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關鍵指引。無論是在制定總體安全策略,還是落實到每天的具體作業中,《安全風險定期檢查分析工作制》為實現零事故目標提供了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