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匯報制度》講解了在煤礦生產中對于停機、停電等影響生產的各種操作所制定的一套完整的規章制度。該制度對申請和匯報的具體步驟及時間節點進行了明確的要求。比如各單位需將停電、停風或者停水等有關申請,在分管礦領導或值班領導批準后提前一天報送至調度室。如任務超時導致的影響按照具體的時間段對責任人實行罰款。如果擅自進行未被許可的計劃外項目且造成了生產的阻礙,對相關領導以及責任者會分別予以不同程度的處罰。班組長必須嚴格記錄異常情況的開始和結束,并按規定向調度部門準確匯報,不按規定執行者同樣面臨經濟上的處罰。
《調度匯報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旨在提高各工作環節的安全性和協作效率。其涉及的對象主要是與煤礦開采相關的單位和人員,像井下區隊跟班副隊長、班組長以及當班維修工作人員等。此制度能夠確保所有相關人員在應對突發事故時,都能迅速準確地傳達信息,使管理人員能及時作出正確的決策和部署。此外,在正常工作狀態下,《調度匯報制度》有助于監督各隊的人力資源安排,保證生產活動順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