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環保管理制度》講解了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強調為貫徹安全生產法和環境保護法,公司制定了該制度來落實安全清潔生產的總體方針。文件闡明這一方針是“安全清潔生產、綜合預防為主”,旨在強化公司的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及避免各類安全環保事故的發生,并保障企業財產與員工的生命健康,同時積極預防環境污染的發生。文件明確適用主體包括公司以及旗下各分、子公司,同時確立“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安全清潔生產責任制度的貫徹落實,并詳細規定了安全環保管理辦公室的主要任務和各級領導在此方面的職責范圍與內容。例如:監督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情況,依據國家或行業標準規范進行;執行安全環保事故的責任追究制度;推進先進的工藝技術研發以提升生產安全管理技術。此外,《制度》中還特別規定了有關生產經營的前提條件,明確了從企業法人、委托代理人到安環辦工作人員具體需要履行的工作職責,在法律框架內為整個安全管理體系建立了穩固的基礎框架。
《安全環保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安全環保管理工作的所有企業,特別是擁有多個分、子公司的大型集團。這不僅限于制造業領域,在能源化工、工程建設乃至一般辦公環境下的企業均能從中受益,以確保其經營活動始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保持高標準的安全和清潔生產水平,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本制度也適用于任何需租賃場地、與承包商合作的情況,在這類場景中維持較高的安全管理標準和環境保護意識,保證對外簽訂協議中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劃分與應急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