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講解了為確保企業規章制度貫徹實施并實現安全生產的目標,安全科負責對整個流程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可能風險進行系統性的查證。此制度涵蓋易損區域和設備的具體清單、如壓力容器、起重和運輸裝備以及電氣和機械裝置。文檔指出必須通過多種結合的手段進行安全審查,例如將專職審查與員工自我評估相結合,日常審核與年度定期檢查結合,并在普遍檢查中突出重點。此外還詳盡地說明需要關注的關鍵要素,涉及規章制度、工作紀律是否遵守、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設施的安全狀態、安全隱患的整治進展及事故處理的結果;按照廠級、車間、班組層級分別規定例行安全審查、針對新產品的投放前評估和關鍵時間節點之前加強核查的要求,旨在保障所有環節無懈可擊。同時強調每次三級(公司、車間和班組)的安全評審都必須做足書面檔案記錄,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情況及時整改,必要時開具整改通知單來明確責任歸屬,推動安全隱患的有效解決,并明確了各層級解決問題的具體原則——“三定四不推”,從而建立了一套從發現至解決事故隱患的責任制體系,確保安全檢查有始有終。
《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適用于各個行業領域內的企業組織,尤其面向具有潛在物理危害源或者特殊生產工藝的企業,比如冶金化工等重工制造業,還有交通運輸業和其他存在高危險作業場景的地方。該文件為企業管理層和安全專員提供了關于安全審計、危險源辨識與防控工作的規范指導;它也面向一線操作工人,確保每位員工了解自己參與其中的重要性,在生產活動中嚴格遵循相應的安全生產準則,共同預防各類事故發生,保證人員財產安全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