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五)垂宜運輸機械》講解了垂宜運輸機械設備必須具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文中描述了外用電梯需配備制動器、限速器、門聯鎖裝置等確保運行過程中能夠安全停車,并在顯眼處標明限制載重及乘客人數提示。高架物料提升機則需安裝停靠裝置、斷繩保護裝置和其它多項關鍵組件,以保障設備平穩運行,井架部分特別強調了高度控制在六米以內,并說明各類部件如鋼絲繩繩卡的具體數量要求。文檔列出了不同機械的安全使用標準,諸如鋼絲繩纏繞圈數的規定、“十不用”原則等,旨在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危險情況,同時還提及塔吊在工作之前需要檢查的要點,如各機械結構外觀狀況、傳動機構的正常性,齒輪箱與液壓油箱油位,連接螺栓是否緊固,以及對軌道與附著裝置的要求。起重工作中明確規定不允許越過人員頭頂搬運物件,信號員在吊運期間起指示信號作用,為操作提供準確引導,同時針對塔吊,提出了“四限位兩保險”的重要理念,指出事故頻發的原因在于操作資格問題、過載風險和其他因素。
《建筑施工安全(五)垂宜運輸機械》適用于建筑工程領域的相關人員或團隊,具體來說是涉及建筑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環節的設計者、安裝者以及維護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等。它對于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監管者同樣至關重要,這些群體將依據該文檔所規定的嚴格標準來選擇、裝配、檢驗與維修起重機及相關垂直運輸設施,從而降低事故的發生幾率,確保施工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它也適用于從事安全培訓的講師和受訓者參考學習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