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3 職業健康與勞動保護制度》講解了為確保作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而采取的多項具體舉措。本文件闡述了在項目部動工之前應進行的危害作業類別辨識及其對應的控制策略,明確要求對于處在有害環境下工作的員工定期實施身體健康檢查,并依據規定為其配備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同時文件中也指出,必須采用有效手段減少有害操作可能對個人造成的損害。為了防止危害進一步加劇,《2.2-13 職業健康與勞動保護制度》強調特定疾病患者以及孕婦和未成年人不得從事有毒害的工種。文件還提到了嚴格禁令:即禁止作業現場存在抽煙及進食的行為,并且務必維持這些區域內的良好通風環境來限制毒物濃度。為保障職工的身體狀態能夠適應工作負荷,《2.2-13 職業健康與勞動保護制度》建議要保證工人合理的工作休息周期。
《2.2-13 職業健康與勞動保護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到潛在職業健康風險行業的企事業單位,特別包括建筑、化工以及其他制造業中可能存在有毒物質或不良物理因素暴露的工作場所。它不僅為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提供了雇傭和調配勞動力時需要考慮的特殊群體保護指導原則,也為生產管理人員制定安全規章政策提供了具體的可執行性措施。該制度能夠幫助企業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提高職工的幸福感與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