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講解了企業在安全檢查方面的四條具體措施,涵蓋班前、班后個人檢查,班組定期自查,部門或車間半月自查以及廠部的月度安全大檢查。各項檢查均針對機械電器設備設施的安全性進行核查,并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整改。文檔描述了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的相關內容,界定了安全隱患的概念為在違反相關安全法規或因其他因素存在的導致可能事故發生的原因。文中將隱患分為一般與重大兩類,明確了不同類型事故隱患的應對辦法和整改措施。隱患排查工作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實施,且員工有權隨時向相關部門報告所見隱患,以確保問題能夠即時跟進處理。此外,《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還提到建立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訓系統來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技能,通過多層級安全教育包括新員工入職工序到崗位技能培訓,并結合國家規定要求特定工種接受專業的資格培訓。日常安全教育則融入日常工作流程,強調了班組長需在每日的生產準備階段提供相應的安全指引。
《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適用于各個有生產運營的行業領域,尤其是那些存在潛在危險源的企業單位,例如化工制造、煤礦開采、建筑施工、冶金鋼鐵等行業。本文件針對的是企業內部不同層級的安全管理工作參與者,從基層的每位生產工人、各級操作及管理人員直至最高層的管理層成員。此規章制度旨在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機制,使每個涉及生產過程的人都能夠明確各自的角色和職責,有效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并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保障全體人員的工作環境和個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