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公司生產部(含技安、設備)安全職責》講解了生產部門在安全管理方面所承擔的關鍵任務和核心職責,明確了各項安全保障工作的具體執行標準和要求。文件指出,在生產管理中應同步進行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五同時”原則得到有效貫徹;制定和落實合理科學的生產計劃必須以安全生產為前提,并且禁止一切違反相關規定或規程的行為和做法;要制定并定期更新機械設備的操作流程和技術規定;保障各種生產裝置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技術規范,特別是涉及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測及維護。文中強調對電氣設施等硬件配備嚴格按行業防爆標準配置,并開展定期的檢修和性能評估工作,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要及時采取整改方案或直接停止使用;文件還提及參與項目建設的驗收以及運行調試環節;一旦發現安全風險,相關工作人員需果斷正確處置,并向主管上級匯報情況;發生安全事故時需按照規定流程及時上報信息,并組織相應的事故調查小組,編制防范對策;持續監督現場作業環節的安全問題排查,并推動完善內部安全管理制度。此外,《生物公司生產部(含技安、設備)安全職責》也涵蓋了對特種設備證件申辦,操作人員資格審查,員工培訓計劃協調等方面的工作安排。
《生物公司生產部(含技安、設備)安全職責》適用于生物制藥類生產企業內涉及生產運營的所有職能部門和員工群體,特別是與技術安全保障以及機械設備運維管理直接相關的崗位。它為生產部提供了清晰具體的指導框架,幫助管理層理解自身的責任范圍和工作重點,從而確保整個企業能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進行高效生產和經營活動。這一制度對于提高企業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強員工的風險意識培養有著重要意義,能夠有效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形象和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