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的分類和分級》講解了安全生產過程中各類潛在事故的劃分標準。該制度定義了六大類常見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設備事故、生產事故、交通事故以及人身事故,每一類事故根據具體的損失或影響進行了詳述。例如,火災和爆炸都是因各種因素在生產環節引發并造成一定損害;設備事故涉及硬件或構筑物由于多種原因受損而影響正常運轉;生產與交通事故是由于錯誤決策或操作不規范而導致的各種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井噴、跑料、運輸工具損壞等。人身事故涵蓋了除前五種之外,職工在執行工作時發生的任何直接與勞動相關的急性中毒或傷亡狀況。對于上報事故的具體分級,以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來劃分,詳細列出了各類型事故的嚴重等級條件。具體規定了一般、重大及特大三類事故中重傷人數、死亡人數及經濟損失的標準。其中也包含針對煉化企業和油田企業不同性質事故的不同界定,例如特指的跑油數量等特定情況也被視為重大上報標準。
《事故管理制度-事故的分類和分級》適用于各類生產企業尤其是具有較高危險性作業場景的單位如煉化企業與油田等,它不僅為上述企業在事故處理時提供了統一標準和指導方針,也適用于交通管理部門,確保所有相關從業人員能夠準確識別和上報所發生的安全事故類別及級別。通過對事故分類和級別的清晰定義,文件幫助組織更好地評估和響應風險,在保障員工安全的同時,也能確保企業內部安全管理的透明化和規范化,有效提升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能力。這一管理制度同樣適用于各級安全部門,使其可以依據明確的標準進行審核與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