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職責》講解了在企業中生產處關于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需承擔的安全責任。本文件明確了生產處在安全生產中應當履行的職能,涵蓋及時向員工傳達貫徹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相關指示和規定的義務。闡述生產處需要在保障生產的同時兼顧安全管理,不允許進行有安全隱患的超負荷生產,并且應以確保安全為原則組織、指揮各項生產活動。文中強調通過技術培訓與嚴格考核來規范操作工人的工作行為,保證工藝及計量操作流程按安全標準執行。說明編制計劃時需把安全措施作為重點納入考量,對于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故負有調查、處理以及上報的責任,包括生產操作和因改造措施變動條件不符安全要求導致的問題都要妥善應對。強調在面對生產矛盾時,應果斷決策維護整體安全,還提及了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生產中的險情或事故發生擴大,做好停送水電汽風等關鍵系統的緊急情況安全預案,積極參與企業的重大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并及時給予反饋。
《生產處生產運行和計量管理方面安全職責》適用于化工、制造業以及涉及到復雜工藝操作流程的企業。尤其針對那些存在高危風險環節如石油化工、鋼鐵制造等行業更為重要。在這些行業中,由于其生產工藝流程繁復,操作條件多樣且具有較高危險性,因此必須嚴格執行文中所述的各項生產安全管理職責。此規定能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員工行為,提升全員安全意識,從而減少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安全事故,確保企業穩定有序地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