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亡事故快報制度》講解了各分公司必須嚴格執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的相關法規,特別是國務院第75號令中的要求,確保做好傷亡事故的報告與處理工作。工傷事故定義為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或急性中毒,根據不同嚴重程度劃分為輕傷、重傷、死亡和重大傷亡四個等級,并按經濟損失進一步細分為一至四級重大事故。各類常見傷害如物體打擊、提升操作造成的意外等都有明確列舉。對于事故報告的程序規定嚴格的時間界限和內容標準,從事故發生后立即上報直至每月匯總綜合信息,以千人重傷率來衡量安全性。同時強調保護現場完整性并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擴大化,并對事故進行詳細調查以確定直接與間接原因,并區分事故性質是否由責任缺失造成。最后,《制度》明確說明處理事故需遵循“三不放過”的原則,根據情況分別執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者刑事責任追責。
《傷亡事故快報制度》適用于各類企業尤其是工業制造業、建筑工程業等行業,其指導企業建立和優化自身關于職工傷亡事故應對機制,確保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明確知曉當發生事故時,需要依照哪些規定上報流程,保障報告工作的及時性和準確性。這些信息同樣也對企業制定應急響應策略提供重要依據,以有效減輕傷亡事故對企業和個人可能帶來的損害,并幫助企業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規,維護職工安全與健康權益,從而提升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