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事故隱患排查登記消除制度》講解了企業如何對各類潛在的安全問題進行全面的管理流程。該制度強調了礦級安全科需要每日對礦區內包括車間、采區各班組及獨立作業的重點崗位進行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并對所發現的一般和重大隱患分類記錄到相應的治理排查登記表。這些表格會定期進行數據統計和上報,在每月末匯總形成隱患排查月報表提交至鄉鎮安監站和縣安監局監察管理股,并且每季度底也要報送季度報表給上述部門,保障信息的有效傳遞。企業設有專門的安全負責人和具體操作人員來確保所有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并在文件中明確說明他們需要完成簽字確認,蓋企業公章。所有相關的文檔都需要系統地存檔保存起來,以滿足可能到來的各種審查工作需求。對于發現的所有隱患都應迅速進行整改防止事態擴大。特別是一些短期內無法解決的重大隱患,企業需要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與應急預案并且設定合理的改正時間,責任分工要清晰到位,落實資金保障整改措施得以順利實施。
《企業事故隱患排查登記消除制度》適用于各類礦山及其他存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企業或生產單位,旨在為這些企業提供系統的安全隱患管理制度。從管理層面上來看,該制度主要針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者、安監人員以及相關部門的政府監管機構工作人員,使他們在日常管理和檢查監督過程中有章可循。無論是大型還是中小型的采礦企業或者有類似復雜作業場景并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風險點的企業都能夠利用此制度,保證其生產經營環境安全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