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講解了企業對職工和各層級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相關規定與流程。該文件闡述了新員工在入廠時需要接受的三級安全培訓,內容涵蓋了車間情況、任務以及生產特性介紹;關鍵的安全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重大危險源及其防控措施;常見事故及其預防方式;防火及用電常識等基礎知識;針對具體崗位的工作安全說明也涵蓋在此階段的學習中。此外,《制度》還提到關于“四新”即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產品方面的專項教育要求,旨在應對行業發展帶來的變化,持續強化安全認知。為保障員工的安全意識與時俱進,《制度》要求每一位員工每年最少要完成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強調公司在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面向全員的集中會議來開展這方面工作,各部門內部也要積極跟進,確保頻率不低于一月一次。特別重要的是,所有涉及到安全辦公室成員和特定特種作業類別的工作人員須接受更高層次的專業訓練并依法持證才能開始工作。除了結構化培訓,《制度》還鼓勵多樣化宣傳教育形式的應用,例如展示海報或者安排影視資料觀看活動,以加強日常教育。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適用于全國范圍內不同規模的企業機構中從事制造生產或服務供給相關的行業領域。從大型工業企業到中小型制造業公司,以及包含但不限于機械加工、食品加工、電子信息制造、化學工業等多樣的生產企業類型都應參照此制度建立健全自身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體系,提高全員安全生產素養。對于涉及危重工藝、操作特殊機械器具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危險性工作崗位的相關企業,《制度》中提供的指導更具有針對性和實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