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講解了企業為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生產管理,消除潛在事故隱患的一系列規定和要求。該制度描述了公司層面和車間的具體職責分工,其中明確了生產部需負責對危險源進行監測評估及監督,同時制定詳細的工作程序確保安全管理落到實處。車間層面上,車間主管必須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直接管理,執行各項安全規范并設立物質安全技術說明書,配備應急器材。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該制度確立了應急演練的頻率與日常巡查的重要性,并且指出只有經過專業培訓和認證的人員方可進入危險源區作業,設施調整前要獲得審批,確保任何作業活動都在嚴格控制之下進行。外來人員進出也需要專人陪同以保障安全環境。該文件還強調了安全檢查工作和獎懲措施,在運輸環節明確選擇具備資質的專業運輸團隊以及安裝必要的監控報警裝置來強化區域安全監測。
《企業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適用于擁有高風險生產工藝流程或者存儲易燃、易爆等化學品的企業,特別是那些涉及較大潛在安全隱患的行業領域。它針對此類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包括安全工程師和技術主管以及一線操作員工提供了具體的行動指南。此制度同樣可以作為相關監管機構審核這些特種行業或特殊環境下企業合規性和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參考材料。對于致力于提升自身安全水平、保障員工人身財產安全和遵守國家安全環保政策的企業而言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