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標志含義規定》講解了有關安全警示標志的各類信息,確保這些重要標牌的設計與應用達到統一規范。文中指出,安全警示標志涵蓋多種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方式,如標牌、文字說明、符號和燈光形式,且它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顏色、圖形和材質都嚴格遵照國家標準執行。文章詳細介紹了安全色的應用,其中提及安全色分為紅色、黃色、藍色和綠色四種主要顏色,分別用于表達不同的安全管理信息。例如,紅色對應的是禁令或防火指令,而藍色代表強制性規則必須遵守。黃色用來預警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綠色標識出安全地帶和通道以及通行方向等信息。同時對帶有不同色彩組合的安全條紋用途也做了說明:紅白相間的條紋意味著越過的禁止,黃黑相間的條紋暗示存在潛在風險警告。除了對安全色作出解釋,文檔同樣依據GB289496的規定闡述了安全標志的相關知識,該標志以圖像和文字符號傳遞著特定類型的安全信息。安全標志被劃為四種類別,并具體定義每一類標志的意義及適用情境:即禁止行為發生的指示;提醒人們警惕環境隱患的信息;下達必須遵守的安全命令或是提示某物位置或行進目標方位的標識。
《安全警示標志含義規定》適用于多個涉及公共安全及工作場所安全保障領域的企業單位和個人,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業工廠內機器操作點的風險預防、建設施工地周圍人群保護區域設置、交通運輸設施中的行車道指引和停車區域規劃以及消防安全疏散出口和消防器材放置處的標注等情況下的應用場景下。它能夠指導上述場景的設計人員按照統一的標準來設計和配置安全警示系統,幫助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正確理解并響應相關安全要求,有效避免事故的發生或者最大程度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