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科員崗位職責》講解了該崗位的多方面重要職能。該職位的主要任務是在上級領導下,積極貫徹實施國家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規定指令和礦內制度。科員要實時監控并掌握井下工作的生產狀況、三違情況及重大安全隱患的處理進度,并向領導報告相關信息。負責確認各類記錄臺帳的完整性,確保電腦與電話通訊系統的正常運行,并詳細記錄工作交接事項。需要整理和收集管理人員下井跟班的信息表,嚴格執行干部下井跟班的登記要求,做到客觀公正。根據各級人員入井檢查結果及事故通報,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人開具罰款單并對情況進行匯總歸檔。還需整理和錄制安全會議相關內容,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依據“五定”原則檢查落實整改情況。深入作業現場進行監督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問題時督促相關部門即時處理,保障井下各作業區域安全,并有權指揮低質量可能致險的工程作業現場,向信息站或者礦調度室匯報處理進展并對責任人按章處理。
《安全科科員崗位職責》適用于煤礦及其他地下礦山開采等相關行業的基層安全管理單位,尤其是從事日常安全保障及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員。對于處在此類環境的企業,明確界定員工的具體職能至關重要,本文件為這些行業里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行為規范標準,幫助保證礦山安全生產,提高企業的運營安全性和穩定性,同時為相關人員開展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提供依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