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員職責》講解了安全管理的關鍵角色與核心任務。本篇文檔明確了安全員的七項主要職責:一、對單位內部涉及的所有民用爆炸物品包括購買、存放和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安全管理。二、督促相關人員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遵循正確的操作流程,并有權制止違反規定的行為以及錯誤的操作。三、注重對作業環境特別是工作面的常規檢查,及時處理或匯報所發現的安全隱患。四、對倉庫設施及制度執行情況做出頻繁而嚴謹的檢查,以確保爆破器材始終在良好的存儲條件下并且依照規章制度被搬運與使用。五、安全員具有阻止未經認證人員實施爆破工作的權利。六、負責對現場爆破物品的實際使用狀況和剩余物品退回情況進行全面審查。七、禁止任何違規使用例如硝酸銨類的自制炸藥行為。
《民爆物品安全員職責》適用于那些從事涉及民爆物品行業的企業,尤其是礦業、建設施工單位等需要頻繁接觸和運用民爆物品來進行相關作業活動的部門。對于這些行業而言,民爆物品安全員承擔著保護員工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發生以及保證合規經營的重要作用。明確這些職責有助于相關企業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從而提高整體作業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