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風險金管理辦法》講解了企業針對安全生產管理設立的一項重要資金管理制度。為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與規章制度遵循情況,促進安全管理體系的長期有效運行,該辦法從目的、適用范圍、職責分配及具體繳納、考核和獎懲措施等方面展開說明。其規定適用于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等多種安全事故的管理,并明確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審批此辦法的相關規定及其獎懲方案,而質量安全環保部則負責文件的具體制定、修改與監督實施,并依據年度安全風險控制結果擬定獎懲建議。該辦法詳述了風險金的具體交納人員范圍涵蓋安委會成員至在崗駕駛員等不同層次的工作人員。對各崗位的繳金額度做出了嚴格設定,包括領導階層如主任副主任至基層隊長駕駛員等各級別不同的金額。同時確立了按年度進行風險金繳納、專項賬戶儲存使用的財務流程。更重要的是,文檔還詳細劃分了針對不同職位人員在安全管理目標上的達標要求,在責任范圍內是否實現安全年,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環境污染等情況來決定風險金最終的獎勵或是扣罰。通過建立明確的責任機制,使得每個涉及安全責任的個人和團隊都明確了自身的責任邊界及行為標準。
《安全生產風險金管理辦法》適用于具備較大生產風險行業的企業機構,特別是從事可能涉及高危險系數操作任務(例如油氣開采業)的企業,涵蓋了交通、特殊工種、火工品操作、放射物質管理以及可能造成環境影響作業等各類場景下的企業單位。這些企業的共同特點是存在較高的潛在安全威脅和環境風險,且內部結構復雜,包含多層級管理者和一線作業員工,因此非常需要一套系統的管理辦法去引導全體員工提升安全生產水平,鼓勵他們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實踐并自覺防范風險事故的發生。此外,該制度同樣適用于那些已經建立起或者正在積極構建完善的健康、安全與環境(HSE)管理體系組織,并希望能夠借助具體的經濟刺激手段推動體系向更深層次邁進,形成良性發展的安全生產文化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