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講解了為了激勵各單位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得以落實,以保障員工和公司財產的安全并減少損失。該制度圍繞目的與范圍詳細說明,強調對企業內部做出突出安全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其貢獻予以表彰和獎勵;針對違反規章制度而導致不良后果的行為人,則根據違規情節的嚴重性實施不同層級的懲戒措施直至刑事責任追究。《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描述了考核機制,包括年度不少于一次的公司級安全考核,安委會制定評分標準和季度檢查,并結合責任追究,對涉及政府監管部門追責的情形以及雖未受政府部門追究但釀成重大影響和經濟損失等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個人依照規定處置,各單位根據內部規章進行處罰或追究相關責任。該文件列明了多種可以獲得獎勵的具體情形,比如成功消除隱患、安全創新有成、有效預防職業病、在緊急時刻搶救人員物資等,并每年評選出優秀者給予物質獎勵。對于安全事故處理辦法,企業明確規定由公司安委會主導調查,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并視情按規則采取相應的處罰手段,直至依法追責。
《安全生產考核及獎懲制度》適用于各個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的企業,特別是那些需要明確獎懲機制、規范員工安全生產行為的企業。它為生產型企業提供了一套完善的激勵與監督框架,有助于推動全體成員積極主動地參與到企業的安全管理中,促進良好安全氛圍的形成。無論是制造業、加工業,還是涉及危險作業的企業單位都應遵循此制度所倡導的原則,以此來確保自身的安全生產,提升企業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