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規定》講解了企業內部員工考勤的嚴格管理流程與規則,旨在通過規范化的考勤措施來維護企業的勞動紀律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文件描述了具體的考勤制度安排:每日上午7:30、下午13:55進行兩次點名考勤,并對特殊情況下考勤工作的調整給出了指導建議。當面對堵車或考勤員延遲到達時,允許由值班領導先行組織工作開展并在隨后完成人員考勤記錄;此外,對于因工無法參加點名的員工要求其提前取得廠長許可并告知考勤員。同時,《考勤管理規定》闡述了對考勤期間違規行為(如交頭接耳、大聲喧嘩、他人代喊到等)的懲罰措施,以確保考勤活動嚴肅認真地展開。文件還強調了點名準時的重要性,針對不同遲到時段設定了明確的經濟處罰標準,并規定未經準假超過10分鐘視為曠工;同時制定了嚴格的考勤信息存儲制度和監督辦法。考勤情況應每10日在微信群公開,且每月初上報管理層審批后再發送給公司主管部門。考勤員職位設置為臨時兼職,在專門的考勤人員就位時需做好資料交接以及職責過渡工作。該規定的執行需要經由煉鋼廠廠領導批準。
《考勤管理規定》適用于煉鋼廠全體員工及與其存在類似考勤需求的制造業生產工廠。它特別適合那些依賴于精確勞動力調度和出勤追蹤的作業場景,有助于提高企業管理效率和規范員工的工作時間觀念,保證在日常運營中可以及時應對突發問題,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這份規定的落實將使企業在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同時,能夠靈活處理各種復雜的工作考勤狀況,并有效激勵所有工作人員保持積極的態度和優良的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