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審計部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公司內部監察審計部門在安全生產中的多項職能與責任。文章描述了督促各部門履行安全責任,對于失職及瀆職行為有權限提出處理建議的制度安排。同時涵蓋領導干部的選用及其履職狀況的重點監督,以及他們在安全生產領域表現的考核機制。內容中提及了重大項目審查過程中監察的角色,不僅關注項目本身的合理性也確保資金被正當運用于安全相關事項。此外強調對重大經營活動中腐敗和違規行為的嚴懲,并明確了參與事故調查的任務,包括與其他相關部門共同確定原因、責任,制定并跟進整改措施。該文還指出監察部需監督招標工作,保證符合安全生產標準的外部合作方準入,接受和解決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環境問題投訴的責任。并且確保公司整體資金運用合理合法,特別是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是否落實到位。
《監察審計部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各類型的生產企業或服務機構,尤其是具備一定規模、設有專門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企業單位。它為公司的內審和監察能夠更好地保障安全工作開展提供了指引。這一制度適合那些重視安全管理且內部層級較多的大中型企業,在這樣的企業結構里,各級領導干部的選拔任命需要嚴格把控其安全資質;各類生產經營活動和工程項目頻繁開展需要專業的監督以避免潛在風險;同時也有助于創建公開透明的安全管理機制,讓員工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可以就遇到的安全與職業衛生問題得到及時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