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礦山修復綠色開發模式與綠色金融服務》講解了如何利用綠色金融體系架構推進廢棄礦山修復。文中詳盡介紹了綠色金融服務從2008年加入赤道原則,通過一系列的標準與指南來確保金融機構在項目融資中能夠充分考慮環境和社會風險,確保投資的安全性和可持續性發展;描述了綠色金融的制度演進過程及政策框架構建,并提到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在產業發展中的引領作用,重新明確了支持特定綠色發展領域的專屬客戶群。文件展示了綠色信貸屬性的認定流程和標準細化情況,特別指出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等新興產業被納入其中。對于組織保障方面,則強調總行、分行之間的信息溝通和資源整合,在綠色產業發展戰略上聚焦優勢行業和地區差異化資產投放策略,致力于打造全市場領先的綠色金融集團品牌;提及綠色金融服務包括綠色貸款、債券發行、信托、租賃等多個方面內容以及對水資源、固體廢棄物處理、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清潔能源四大領域內的重點客戶的合作方案和準入條件。此外,該文件也概述了截至2019年本行累計提供的大量綠色金融資金額度和服務成果。
《廢棄礦山修復綠色開發模式與綠色金融服務》適用于銀行業尤其是關注或從事綠色金融業務的企業金融機構,涉及信貸審批人員、項目管理人員以及希望借助金融工具實現礦山環境治理的相關政府部門和技術支持單位。這份文件將幫助從業者更好地理解和執行綠色金融市場準則和支持措施,同時為參與生態修復工作的企業提供了一定的資金籌集方向與方法建議,是連接金融界和環保事業的重要橋梁。文中提供的具體業務案例和成功實踐也有助于新開展綠色金融服務機構學習借鑒成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