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下屬單位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作為下屬單位經理應履行的主要安全生產職責和任務。該責任制強調下屬單位經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確保職工安全健康的全面領導責任,并且要遵循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程、規定及規章制度,對相關制度嚴格執行與落實到位。文檔描述了制定并實施企業及單位在不同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規劃以及具體實施計劃的領導作用,明確了在施工項目管理中的責任,包括落實安全技術要求、措施審批、安全交底等流程。文件也涵蓋了監督生產安全狀況以確保安全系統的正常運轉,通過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消除潛在事故隱患,并指出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同時提到遵守特殊工種和務工人員使用方面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員工參與安全教育。對于事故發生后的響應,《公司下屬單位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還指明要做好現場保護、及時上報情況、配合調查處理工作,并從教訓中總結經驗以改進未來的防范措施。
《公司下屬單位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公司的各個下屬生產性單位或具有獨立運營權限但隸屬于母公司管理下的分支機構。這些部門通常涉及直接操作生產環節或服務流程,在這類環境中工作的管理者是維護團隊成員勞動權益,確保作業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此外,它不僅針對內部員工,也涉及到外包施工隊伍等外部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工作。因此本制度為保證各業務板塊安全生產秩序穩定提供依據與指導框架,使各級管理人員能夠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