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區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進入公司生產科研區的非本公司人員的安全管理細則,包括一系列旨在保障個人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的措施。該制度闡述了一系列行為規范:外來人員需避免進行危險活動,如禁止玩鬧、打斗、使用明火等,并要求遵守嚴格的動火證申請制度。同時規定,機動車輛及其駕駛人須持有合法證件,在公司區內行駛速限10公里每小時,并有特殊的鑰匙管理和交通控制要求。為了保障安全,所有作業均需按照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在簽約商管理方面,制度強調簽約商應先接受培訓再作業,所用工具必須處于良好工作狀態,簽約商需穿著適當的防護用品,并對其工作的定期檢查也做了說明,以確保其符合相關規定及程序。個體防護方面詳細列出了必要的防護用品清單,緊急情況下訪客要依據指定的疏散流程配合撤離。對于破壞規定的不良行為,制度明確了相應的糾正措施與處罰手段。
《公司區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希望提升其生產科研區安全管理水平的各類工業企業。特別是擁有較多外部協作方或頻繁接待參觀考察等來訪需求的高科技企業。本制度為進入公司生產區的外來人員(如承包商、訪客)提供了一份明確的操作手冊,使這些臨時駐留人員清楚了解在區域內活動時應當遵循哪些安全規則,以便最大程度上減少安全風險并保護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