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與瓦斯突出細則》講解了如何防治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的突出問題,即為了預防煤礦事故和確保從業人員的安全制定的具體指導方針。該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文件制定了防突工作規范,并明確規定煤礦企業、煤礦及相關單位須遵循。文中詳細定義了突出煤層以及突出礦井的概念,即存在過突出事件或被評估具有突出風險的煤層,而在其范圍內含有此類煤層的礦井被稱為突出礦井。該細則強調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礦長是本單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求設置專門機構以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同時建立了預警機制用于監測并快速響應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需要依據開采條件進行綜合防突工作包括區域及局部兩個層次的工作內容預測、實施措施及檢驗驗證。文件還指出了區域防突的重要性,并倡導采取先抽后采的原則,一旦發現有預兆或事故發生需停止一切采掘行動。若發生突出情況,則必須分析原因,實施有效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恢復生產;而對于首次出現突出現象的非突出礦井,同樣要暫停運作并建立相關管理體系后再復工。
《煤與瓦斯突出細則》適用于所有涉及煤與瓦斯突出問題的行業及領域,尤其是那些從事煤炭開采的企業及其所管理的礦山。對于煤礦行業的管理者而言,他們不僅作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在日常管理過程中需要遵守這些規定來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還需根據礦區的實際地質狀況設計合理的工作流程,以有效防止潛在危險的發生。此文件為相關人員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法規框架和技術標準,有助于加強行業內安全意識與技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