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講解了工會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應當履行的十項關鍵職責。依法對生產安全進行監督并且確保職工通過民主渠道參與安全管理過程,以維護從業人員的基本權益和安全利益。配合管理層落實安全宣傳教育,促進全體職工增強法制觀念及遵規守紀意識,倡導正向激勵與負向懲戒結合機制,保障良好的生產紀律性。面對本單位內部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時,及時指出錯誤并提供整改建議,促使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改進措施;深入參與有關生產安全規章制度起草或修改環節,強化制度建設科學性、合理性及可行性。針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及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全程跟蹤從設計至投產使用各個階段情況給予專業性指導意見;監督防護經費支出情況防止擠占挪用,并對妨礙生產安全的因素勇于表達不同聲音乃至提起投訴舉報控訴行動保護整體安全大局;當察覺有人員強行下達不合理的作業命令或者是生產經營場所出現顯著的安全事故隱憂之際,應迅速提供建設性的化解建議協助解決問題,而一旦發生緊急危急情形直接威脅人們的生命安全的時候則需立即責令相關方安排現場工作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依法依規加入到各類事故調查工作中,并積極表達問責追責方面的主張。
《工會安全生產責任清單》適用于各種類型的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存在較多潛在安全風險的工業企業。它旨在為工會明確具體工作方向,確保工會能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切實承擔起自身角色應有的社會責任。此清單幫助提升工會成員對企業安全保障的理解程度及其實踐水平,使他們不僅成為勞動者利益代言人還能是強有力的監管助手,推動用人單位嚴格遵守勞動法律政策要求,營造和諧穩定的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