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而特別制定的針對雷電和靜電的防范措施。該規定的管理職責分配明確:設備部是主要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養、檢查檢測等;HSE管理部側重于監督管理工作;分廠及車間落實日常管理。在具體措施上,文件詳細列明了符合國家標準的避雷針、避雷線的安裝要求、良好的導體連接以降低阻抗值保證迅速將雷電流引入地下、電纜金屬保護層需接地或接零等細節確保建筑本身和內部電氣設備能應對突發雷擊狀況。對于人身防護,強調在雷暴天氣時室外工作的人員要及時進入避雷設施,遠離危險地帶以及采取正確躲避行為以保護自身安全。另外,在處理可能因生產過程導致的人身帶電和物質靜電問題時提供了詳盡的防靜電器材應用和使用場景,對新建建筑及設施進行強制性檢測以達到合規使用,并建立每年例行測試、定期檢查的管理體系。
《防雷防靜電安全管理規定》適用于存在潛在雷電危害或者由于生產工藝產生靜電的化工及其他工業企業中涉及此類安全隱患管理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與設備運維、安全監督直接相關的部門,也包括具體到分廠、車間級別的操作執行層面的工作人員。此文件為企業管理層提供了一個系統化管理框架,保障企業在建設初期就能充分考慮到防雷和防靜電設施的設計規劃;對于運營期間,則提供了一整套的維護檢測和應急管理流程,幫助企業預防和減少因雷擊和靜電引起的各類事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