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排放處置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廢棄物排放和處置管理的規范流程及責任分工,確保公司內各類型廢棄物能夠按照嚴格的分類、處理與監管程序被正確管理。該文件首先闡明了其制定目的在于防止不當處理廢棄物引發的環境安全隱患,并強調合理的資源利用。規定了適用對象為本公司各單位產生的廢棄物。職責劃分明確指出了安全科、倉庫、原料車間、動力處、物業處和環保科等相關部門對不同類廢物管理的責任;特別是對危險固廢、一般固廢及可回收固廢分別進行了詳細定義并明確了投放規則以及具體的收集、存儲、標識方法等操作細節。針對固體廢棄物,《管理制度》進一步描述了危險固廢在交予專業機構前需完成的工作內容,從確認廢棄物屬性到選擇適宜貯存點,并嚴格遵循不混合存放的原則來確保安全管理。此外,還特別提及對于含有潛在污染物廢棄物如廢油棉紗或化學品容器等采取特定處理手段,并定期實施監督審查機制保證執行效果。而在廢水與廢液部分,則根據不同生產車間的需求,列出了如浴池廁所污水、鍋爐廢水及化工實驗廢水等多個具體來源進行細致管控,提出了改進循環利用率、維護管網、優化操作過程以減少排量等措施。最后,為了促進這些規定有效實施,文檔還引入考核辦法督促各車間嚴格遵守相關管理制度。
《廢棄物排放處置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化工生產企業及其下屬所有生產運營單位中的各個層級人員,特別是參與日常生產運作中產生廢棄物處置工作的職工。這不僅涵蓋了生產線上的工人和技術人員負責前端廢物生成過程中的控制與初步處理工作,也涉及到了行政部門例如安全部門、物管部門在內的后勤服務團隊,需要后者協同合作保證后端集中收集與轉運過程順利開展。本規定同樣適用于企業內部的安全監督人員及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在他們履行監察職能時提供參考依據,幫助檢查各單位廢棄物管理和處置是否符合標準,確保企業整體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工作的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