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工作責任狀》講解了為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反恐怖主義工作的責任制,確保“屬地負責、逐級監管”及“誰主管、誰負責”等原則的有效執行。秦皇島華潤燃氣公司通過與液化氣分公司簽訂此責任狀強調在防范恐怖主義方面的職責,以提升企業對恐怖事件的研判預警、基礎防范以及應急處置等多方面的能力,并保障城市燃氣設施安全穩定運行。文檔詳細闡述了企業在不同狀態下進行分級管理的具體措施,在三種狀態(日常、戒備、緊急)下逐步增加防恐等級,明確了人防、物防、技防的具體要求以確保達到燃氣行業反恐標準。同時,建立了領導小組監督日常管理,并構建起一整套針對反恐怖工作的應急預案體系,每年定期演練檢驗效果。此外,設立專項檔案用于記錄關鍵信息并建立長期的資金和技術設備支持制度來加強安保措施,最后明確了違背相應法規的責任追責機制。
《反恐怖主義工作責任狀》適用于城市燃氣企業及相關機構。特別是對于涉及國家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關鍵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而言至關重要。它不僅限于高層管理者,也涉及到一線工作人員。該文件旨在幫助所有參與城市燃氣管理和供應過程中的各級人員理解自身在整個國家安全體系內的角色,特別是在預防恐怖襲擊和支持國家反恐策略實施的重要性。它為企業提供了具體可行的指導方針,有助于推動各崗位人員形成共同意識,在面對潛在威脅時能夠迅速響應和有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