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和供貨商管理制度》講解了針對公司內外承包和供貨環節所設立的安全管理條例,確保相關方在服務和供給活動中遵循高標準安全規范。此文件規定了涵蓋資格審查、合同簽訂及管理流程等多方面具體要求。制度中描述了參與公司業務活動之前需通過生產部主導的詳細資質預審,內容涉及從法律證件到歷史業績,涵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內的多維度考量,確保其作業水平達標。文件明確了生產部將對相關人員提供培訓,并在其施工期間進行監督與表現評估,制定后續是否繼續聘用的標準。強調在任何經濟往來時均配套安全協議,并將其與正式合同一同存檔備案;還要求外部團隊遵守公司的規章政策,并教育自身員工保持文明安全施工;在實施過程中須配合接受來自內部監管部門的安全巡查。文件提出生產部將指派專門人員跟蹤整個施工階段,處理協調出現的問題;規定對于屢次觸犯安全條款且拒絕改正的行為給予嚴厲措施包括停工直至永久取消合作機會。
《承包商和供貨商管理制度》適用于所有參與公司項目的承包商和供貨商單位或個人。這一制度特別適用于從事各類工程項目合作的服務提供商以及原料、設備和配件供應商,旨在確保這類合作方在進入項目之前符合嚴格的安全審核,并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持續保證高水平的安全實踐。該規定不僅約束了合作方的具體行為準則如持證上崗,遵守安全合同并配合公司監管,也保障了公司在合作過程中的權益免受違規操作影響,進而維持公司良好的業界形象和運營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