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任》講解了確保企業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不忽視安全的重要性。文檔指出,在編制生產計劃和總結生產完成情況時,必須同時規劃并評價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安全考量與生產進度保持同步。這不僅有助于企業建立全面的風險防控機制,也能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為企業的穩定運行提供保障。另外,文檔要求在編制和審查基本建設及工程計劃的過程中,也應一并編制和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嚴格執行國務院對企業安全措施經費的規定,即從固定資產或改造資金中提取10%-15%作為專款專用的安全專項資金,以滿足各項安全設施和技術改進的資金需求。此外,該文件明確了財務部門需負責保障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以及清涼飲料的支出,確保這些用于保障職工健康的開支充足合理,以此來維持員工良好的身心狀態和高效的生產力,從根本上減少因工傷和其他職業傷害所導致的成本損失。
《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任》適用于各個設有財務部門并且涉及生產運營活動的企業單位。尤其適用于制造業、礦業、建筑業以及其他任何存在潛在安全風險的企業。對于正在實施或者計劃開展擴建改造工程的企業來說更為關鍵。本文件旨在強化這類機構內部財務人員對于安全職責的認知,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來源穩定可靠,確保各項安全技術和防護措施得以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