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部負責人的安全職責》講解了財務部負責人作為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所需履行的各項安全職責,確保貨幣資金和有價票據的安全管理,預防原始單據、會計憑證及財務報表的丟失、泄密或火災事故。文件明確了要制定和實施相關管理制度,保證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提取與合理使用,建立健全的臺賬,并定期向安全部門報備。此外,該職責包括建立并管理員工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確保受傷員工能及時獲得保險賠付。文中強調在編制財務計劃時應將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考慮,實現專款專用;將公司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具體落實至各層級人員,定期考核其完成情況并向上級報告。文件也指出應加強本部門的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同時,對各種安全事故負全責,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事故調查和處理,積極參與并監督預防措施的執行。
《財務部負責人的安全職責》適用于所有設有獨立財務部門的企業機構,特別是涉及制造業、建筑業等高風險行業的企業更為關鍵。文檔主要面向的是企業中擔任財務主管及以上職位的人員,這類管理人員需要熟知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相關規章制度,確保在財務管理過程中兼顧安全性與合法性。同時,它也是財務團隊全體成員理解各自安全職責的重要依據,對于保障財務工作中的安全有序操作有著不可或缺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