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講解了井工煤礦內被禁止的多種老舊、不安全設備和高風險生產工藝。針對第一批目錄,描述了幾種礦用隔爆型斷路器、啟動器以及一些存在潛在安全隱患或無法滿足現代安全生產標準的電動機類型、礦用開關等設備的具體型號,并特別提到了禁止使用油浸式低壓電氣設備、特定種類非防爆運輸機車和有爆炸危險區域里的某些采掘裝備及傳統提升裝置。對于第二批名單中的項目指出一批特定型號電磁起動器和其他電力相關設備在發布后一段設定時間內將不再準許使用;非本安型電話通訊工具即刻禁用;還有關于禁止使用若干類型非防爆運載車輛、陳舊礦井提升絞車和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風系統與開采方法的內容。第三批禁止的名錄中也羅列了一系列具體的電機車類型、自救器材以及支護方式,尤其強調了一些過時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小眾生產流程和技術,如單體支柱頂煤回采技術,并對這些設備和工藝明確了從發布通知至全面淘汰的具體時間框架。
《禁止井工煤礦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適用于國內所有從事地下煤礦生產運營的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此份目錄不僅指導礦山企業在選購新設備或計劃更新替換時需依照最新的安全準則做出合適選擇,更幫助確保企業能夠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在實際生產和管理過程中有效規避由于老舊或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所帶來的各類事故隱患。此外,文件也為負責監督礦山生產活動的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以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