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講解了事故隱患治理的目的、原則、分類、排查治理流程和方法。該制度旨在通過規范事故隱患治理的原則和方法,明確各類隱患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確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應遵循“五到位”原則,即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落實到位,治理工作由領導小組組織下的專業技術小組主導,并將治理資金納入年度安全投入計劃。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要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三類。一般事故隱患指部門能自行解決且風險較小的隱患,應在10天內整改完畢;重要事故隱患需公司領導參與治理,整改方案需經專業技術組評審和領導小組批準;重大事故隱患則涉及較大的危害和整改難度,需局部或全部停產停業,并由安全主管組織相關部門制定評估報告和整改方案,上報政府主管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流程包括隱患發現、報告、整改、驗證和記錄等環節。重要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需采取臨時安全措施,確保治理期間的安全。隱患治理方案和驗收報告應詳細描述隱患現狀、原因、嚴重程度、治理措施、責任部門、資金需求、驗收標準和方法等內容。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企事業單位,尤其是存在較高安全生產風險的行業,如化工、建筑、礦山、制造業等。該制度為企業提供了系統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法和流程,幫助企業在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理中有效識別和治理安全隱患,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