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防控制度》講解了如何全面實施安全隱患排查及風險預防管理機制,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方針,通過詳細劃分責任和流程確保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得到有效管理。該制度從法律和實際操作層面區分了安全隱患與風險的概念,指出前者指不合規或缺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具體狀況,而后者強調事故發生的概率與潛在損失的組合評價,并需經評估分級管控降低風險至可接受程度。各單位應將上述兩方面納入基礎管理工作中,并構建系統化、標準化、制度化的管理體系。文中強調要對隱患和風險管理實施嚴格的分級措施,并定期進行排查、報告以及時完成整改任務,同時要求實現閉環處理流程來完善隱患與風險防控的工作閉環管理。對于新開工程項目、工藝設備以及生產線等,在未經過嚴格評估并落實相關預控措施的情況下,不得貿然作業。文件明確了隱患治理要堅持及時有效性以及安全第一等基本原則。職責劃分上則具體規定不同管理層和技術人員對各自職能范圍內所負責的風險與隱患承擔直接、間接或技術指導上的責任,并對新項目、承租承包項目的隱患管理進行了特殊約定。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風險防控制度》適用于所有具有較高危險系數作業環節的工業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復雜工藝流程、涉及危化品處理的企業群體。它同樣適合作為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冶金制造等領域企業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重要參考文獻,這些行業面臨多變的作業環境及多樣性的潛在風險。此外,也適合任何關注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以確保企業平穩運行的相關從業人員參考學習。本制度能夠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治理體系,確保在實際生產過程中能夠依法依規地進行風險預判和處置,為企業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