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致因理論》講解了事故的基本特征,包括危險性、意外性和緊急性,并詳細闡述了事故的發展四階段:孕育階段、成長階段、爆發階段和持續階段。在孕育階段,事故的基礎原因如社會歷史和技術教育原因等使得潛在危險潛伏;成長階段則因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管理失誤,導致事故隱患增長;爆發階段事故不可避免地發生,造成傷害或損失;持續階段事故后果持續存在,需耗費大量資源消除。文章還分析了事故構成的四大要素:人要素、物要素、環境要素和管理要素。此外,文中介紹了1∶29∶300法則,指出事故發生的頻率與傷害嚴重度之間的關系。最后,文章探討了兩種主要的事故致因理論:海因里希事故因果連鎖論和現代事故因果連鎖論(博德理論)。海因里希理論認為事故是由五個因素按順序發展導致的,而博德理論強調管理因素在事故中的重要作用。
《安全事故致因理論》適用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安全負責人、安全培訓師、事故調查員以及從事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該文有助于這些人員更好地理解事故的發生機制,識別事故的風險因素,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