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員安全生產承諾書》講解了瓦斯檢查員為保障煤炭開采工作中的安全所作出的重要承諾。承諾書涵蓋了八個方面,包括:認真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及執行各類規章制度;負責分管區域內的日常瓦斯檢查和通防設施監督確保其完整性和可用性;定期對沒有作業的采掘地點等特殊位置進行全面檢查以避免通風系統的隱患,并對臨時停工區進行特別管理;根據瓦斯濃度采取針對性措施應對超標情況如暫停施工或者撤離人員;積極監督施工現場防塵管理工作,保證現場環境清潔,減小煤塵爆炸風險;及時準確地布置和管理甲烷傳感器探頭的位置,確保實時監測數據有效性且出現異常時及時上報相關部門;保持所有瓦斯相關記錄、牌板、臺賬的準確一致性和更新及時性以便核查;按照規定程序在特定交接地點與其他班次瓦斯員完成任務移交。該文件強調每位礦工尤其是作為礦山生命線守護者的瓦斯員應該履行基本的安全職責,并在承諾最后表示違反規定者將接受相應處罰并承擔責任。
《瓦斯員安全生產承諾書》適用于煤礦開采企業中專門從事瓦斯監控與治理工作的人員。無論是新建還是正在運營中的煤礦項目中的所有一線井下瓦斯檢測工作人員都應遵守此承諾書中所提到的各項安全條例以及操作規范。此外它也提醒管理層要強化對瓦斯員崗位的培訓教育及管理監督工作,以確保他們有能力并且確實承擔起自身肩負的責任,在保證礦井生產安全方面做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