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安全承諾書》講解了為了確保上海口岸進出口食品安全而制定的一份承諾。我公司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在未取得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食品合格證書(衛生證書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之前絕不擅自調離、使用、銷售這批進口食品。文件具體列出了本批進口食品所存放的倉庫場地名稱及地址等詳細信息。同時規定聯系人在面對該問題時需保證聯系方式暢通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狀況,并蓋有公司印章作為保證,簽署日期為2011年。這封信體現了一種責任和誠信的態度,確保進入市場流通環節的產品都是經過官方嚴格檢查并符合所有標準的安全食品。對于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監督以及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意義重大。
《進口食品安全承諾書》適用于需要在上海口岸開展進出口食品業務的企業。無論企業的規模如何,只要涉及到此類產品的進出口貿易活動,則應嚴格參照此承諾書的要求進行規范操作。這既適用于大型跨國企業,也涵蓋中小型企業;既可以針對預包裝食品貿易商,又適用于直接從境外引入散裝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商,從而全面覆蓋各類與上海口岸相關的進口食品操作流程中的安全監管要點,有助于整個行業形成一個有序,安全的發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