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承諾書》講解了煤礦行業礦長為確保礦工生命安全,從七個關鍵方面做出的鄭重承諾。該承諾旨在通過具體措施貫徹落實國家總局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的七條規定。承諾中強調保證所有生產證照齊全且合法有效,禁止一切無證或者過期生產的非法行為。同時承諾限定在批準區域內按照規范開采煤炭資源,嚴禁越界及不安全的操作方式如巷道式采煤或空頂作業等。為維護井下通風環境良好以確保空氣質量符合安全標準,礦方保證建立可靠的通風系統,并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違規風作業。在應對井下易燃瓦斯氣體時,承諾書中提到將實施有效的瓦斯抽采達標計劃、落實防突措施以及確保瓦斯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轉;當瓦斯濃度超過安全限制時立刻組織人員撤離現場杜絕違規操作的可能性。對于礦區可能面臨的積水風險問題,《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承諾書》要求必須嚴格執行地下勘探放水的相關規章制度,禁止觸及防隔水煤柱以免引發危險情況。在機電設備及提升設施的安全保障方面,則明確所有設備都需保持在良好運作狀態,不得使用非阻燃性材料和不防爆的機械入井工作。最后一項承諾在于強化內部管理機制,堅持高層管理者親自下礦監督指導,嚴格檢查工人教育培訓成果以及從業資質認證,避免違章指揮影響施工安全。
《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承諾書》適用于中國國內煤礦企業及其下屬單位,尤其適用于承擔主要責任的煤礦管理層和領導人員。這份承諾書直接面向一線礦工的利益保護,不僅有助于提升整個行業對安全生產標準的認識水平,也能促使各個煤礦企業在日常運營管理中更加注重實際工作中的每一個安全環節。從宏觀層面上看,它為各級煤礦管理部門、礦業投資者以及相關聯行業的利益關聯者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行為準則指引,使得全社會能夠共同關注并推動煤礦領域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