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講解了建設單位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責任的鄭重承諾。為了確保質量事故為零、安全生產事故為零,文檔強調工程開工前需要按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并且需向相關部門報送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在領取許可證之前,還需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為保障公平公正,規定發包方不應迫使承包方低于成本價競標,也不應不合理地壓縮工期。文檔禁止設計和施工中的任何行為導致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行為出現。提倡總承包方式并嚴禁肢解發包的做法。另外,在建筑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后的一段限定時間內,需要將驗收報告等必要文件呈報給相應的行政部門以做備案記錄。編制工程概算時需考慮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費用,以及明示或暗示采購不合標準安全用品等均被列入禁止事項中。如果建設過程中履職履責不到位,將依據建筑與安全法規接受嚴格的處罰。文檔明確了從項目籌備到竣工后各個環節的責任,為整個施工期間提供了法律規范層面的具體保障。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承諾書》適用于所有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或企業法人及其代表。無論是高層樓宇、工業設施、市政基礎設施還是其他類型建筑物的新建和修復活動都包含在其范圍內。通過這份承諾書能夠明確建設參與各方的安全職責,促進工程質量監管工作的落實到位。同時為各參建方明確了行為紅線,確保了建筑工程在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全過程依法依規開展,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犯,是指導工程項目合法建設和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文件。